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培养,规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切实提高青年教师培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教师制度暂行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二、培养对象
1、从事普通高校教学工作不满2年者;
2、其他确实需要接受培养的青年教师。
三、培养要求
1、学习指导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学习指导教师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2、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工程实践等任务。
3、掌握讲授或将要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用参考教材。
4、随堂听指导教师授课每学期不少于20学时,完成好一门课程的全程助课任务(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工作)。
5、接受指导教师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学期。
四、培养目标
培养与提高的总体目标:一学期达标,一年内成为教育教学骨干教师。
五、具体措施
1、实施“导师制”,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
在学科教学中,由学院指定骨干教师为指导导师,与青年教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帮带关系。指导教师要指导青年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全程指导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
(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
(2)备课及教案书写;
(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
(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
(5)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2、加强教育科研理论培训,提高青年教师专业素养。
(1)坚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科组活动,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
(2)青年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学时,并做好听课记录。
(3)规定每学期读一本指导教师推荐的书籍,并上交读书笔记。
3、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包括:
(1)青年教师听课笔记、评课纪录。
(2)青年教师教学设计、教案、随笔、工作总结等。
(4)青年教师考核情况归档。
4、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考核。
(1)教务办组织检查青年教师的听课笔记、读书笔记、教案、作业批阅情况等,期中、期末各一次,平常随时抽检。
(2)由教务办组织对青年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考核材料存入成长档案。
附件1:指导教师具体职责
附件2:青年教师具体考核办法
附件3:2018年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青年教师考核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