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新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供稿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9-10-16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长:国秀琴

   长:吴平

      员:刘莎、肖靓莎、乔治彦诚、张婷、陈璐

    二、评选依据

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严格按20199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校资助中心统筹考虑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不同专业年级特征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将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各学院。经分配文新学院获得316个名额,其中,一等名额167个,二等33个,三等116个,采用专业年级分配,七人评议小组评议,班级上交,学院公示审核的方式。

班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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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方法

1、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在籍本、专科生且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含20182019级预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为重点资助对象。被认定为以上七类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资助;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8)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2、各项表格填写及系统录入要求:

1)申请表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写好,直接导出,然后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理由必须详细描述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致贫的详细原因,学生成绩、在校表现也可以简要说明;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原因,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

3)系统录入要求:严格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3、转专业学生参评国家助学金的特别说明:

跨学院转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学院认定表》要求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手续,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要求

1、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院下载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汇总表,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按照年级、专业班级、学号排序。务必加强受助学生的信息核实,特别是休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核实工作,做到不要出现纰漏。

4、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在年级、学院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六、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工作量大。我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19日前将各班评选结果上交至文新基金会财务部部长韦丽媛;

  21020日—1025日为学院审核公示时间;

31025日前完成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所有国家助学金申请者个人信息的录入;

41030日前交国家助学金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至资助中心;

51025日—1030日,资助中心审核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并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1030日—116日,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公示;

7117日—118日,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