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以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传播学、心理学、文化学、社会学、计算机及编辑制作技术等相关学科为基础,探究播音与主持艺术创作、发展的原理与规律的专业。主要面向广电、网络传媒、文化创意及传播等行业,以及文化宣传部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专业基础扎实、综合能力强的创新型应用人才。学生学习期间主要学习广播、电影、电视、文学、主持与播音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广播节目主持、电视节目主持、文艺作品演播等播音主持方面的基本训练和各项技能的培养,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应用能力。
二、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爱国情怀和人文底蕴,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较高的职业素质,了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学习播音学、新闻学、传播学、语言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及应用知识,具有扎实的播音基本功、节目主持技能、较强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写作能力、视读能力和良好的仪态,使学生成为具有较强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合作意识、较强的创作实践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系统、影视制作单位、文化宣传部门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能力要求
1.广播电视新闻播报能力。
2.广播电视节目主持能力。
3.朗读能力。
4.影视配音能力。
5.语言文字表达与沟通交际能力。
6.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有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传播文化知识的基本方法,具备知识传播的能力。
8.计算机与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能力。
四、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最长修业年限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概论、艺术概论、传播学概论、视听语言、演讲与论辩、广播电视新闻、现代汉语、播音导论、播音创作基础、新闻播音、文艺作品演播、广播节目主持、电视节目主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