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供稿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2-0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1、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8:00—10:00)

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506(按学校复试公告通知要求带齐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3月24日(8:00—11:30)资格审查后在河西校区校医院体检,自备照片和费用。

3、我院复试成绩严格按照学校和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包含三大部分内容: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力(包括成人应届本科生)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2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20分,其中听力、口语占5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6+专业笔试成绩×0.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15+英语口语、听力成绩×0.05

我院根据总成绩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4、调剂生同时一起参加复试,调剂生主要根据复试成绩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5、英语口语与听力(单列复试成绩100分< 听力和口语各占50分>,占总成绩权重5%)

复试时间、地点:

3月24日:下午(13:00——14:40)戏剧与影视学

下午(14:40——15:30)伦理学

地点:文新楼3楼大会议室

6、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3月24日:下午(15:00——18:30)

戏剧与影视学 文新楼3楼大会议室

3月24日:下午(15:30——17:30)

伦理学 文新楼3楼小会议室

备注: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

专业综合面试的评分标准(单列复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权重15%):

(1)语言表达能力(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述情况,语言组织及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等)10分

(2)知识面(主要考查考生知识面的广度,深度,如基础知识熟悉掌握情况等)20分

(3)逻辑思维能力 20分

(4)对报考专业的认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熟悉程度,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20分

(5)科研思维能力 10分

(6)掌握本学科研究动态 10分

(7)反应能力 10分

7、专业课笔试(单列复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权重20%)(同等学历加试单独通知)时间地点:

3月25日:上午(8:30——10:30)

伦理学 戏剧与影视学

文新楼3楼大会议室

专业笔试科目:《中国哲学史》(伦理学专业)《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传播学》、《电视学》(戏剧与影视学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8、本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请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在调剂系统中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参加复试:

伦理学专业: 徐晓慧 贺尔东 陈璐 文佳敏 徐丹 陈紫情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彭若煜 彭辰瑜 赵洁琼 陈俊朋 张泽英樊恰如 张方媛 徐广飞 杨杰 雷玥滢 谢宜君 王童晖

以上考生请按时来参加复试,不再另行发纸质复试通知。

复试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0731-22183635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