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的通知》(湖工大教评字〔2015〕9号)精神,学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数据、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全校16个教学院(部)2015年的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价。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2015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决定,我院评价结果排名全校第二,荣获“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荣誉的取得离不开院领导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教辅工作人员及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既是对学院教学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学院今后工作的鞭策。这将促进我院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学院健康、快速发展。
教务办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