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新学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时间:2021-10-10 16:20   阅读: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文春风副书记

副 组 长:刘莎

成 员:肖靓莎、叶鑫、乔治彦诚、高子华、杜宏任、陈美臻

二、评选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严格按照2020年9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校资助中心统筹考虑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不同专业年级特征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将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各学院。经分配文新学院获得42个名额,学院根据划分的名额将名额下达至各专业年级,文新学院各专业各年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的评定方法如下:

年级励志奖学金名额=年级贫困生总人数/所有年级贫困生总人数×励志名额总数(学校分配)

年级

年级贫困生人数

产生方式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智创20级(1个班级)

13

13/280*42=1.95

2

新传20级(2个班级)

20

20/280*42=3

3

戏文20级2个班级)

8

8/280*42=1.2

1

中文20级(1个班级)

14

14/280*42=2.1

2

中文师范20级(3个班级)

21

21/280*42=3.15

3

新闻18级(3个班级)

36

36/280*42=5.4

6

广告18级(3个班级)

40

40/280*42=6

6

中文18级(2个班级)

24

24/280*42=3.6

4

戏文18级(2个班级)

16

16/280*42=2.4

2

戏文192个班级)

18

18/280*42=2.7

3

中文师范19级(2个班级)

21

21/280*42=3.15

3

中文19级(1个班级)

20

20/280*42=3

3

广告19级(2个班级)

20

20/280*42=3

3

智创广告19级(1个班级)

9

9/280*42=1.35

1

总计

280


42

在计算中,各年级均出现计算结果为小数的情况,所有专业皆按照四舍五入的标准进行名额划分。

四、评选方法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⑷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⑸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⑹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30%。

⑺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⑻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①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可以参评,因专业不同,如何参评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商定并公示评定方案。

②上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到原就读学院参评,原就读学院不得以学生离开为由拒绝学生参评。

⑼因我省政策调整,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各项表格填写及系统录入要求:

⑴申请表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写好,直接导出,然后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⑵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异及励志奋进之处,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

⑶系统录入要求: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六、时间安排

励志奖学金

1、10 月 20日前完成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个人信息的录入及上报,需交校资助中心的材料有: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系统导出版本)纸质版及电子版(特殊情况的学生需要备注情况:如学习中途有入伍的,休学的、或者学制是五年制的等)

(2)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3)如学生因特殊情况教务系统显示的成绩有不及格记录的,必须提供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情况说明。

注意:个人申请表请等校资助中心通知打印后再从系统中导出打印;

2、10月 21 日-11月 1日,资助中心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校领导审批;

3、11月2日-11月8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

4、11 月 9 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