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时间:2021-09-24 16:12   阅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全方位拓展学生素质的育人氛围,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素质拓展活动,达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特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和《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测评原则 公公开

二、院测评小组成员组长:文春风

副组长:刘莎肖靓莎乔治彦诚高子华叶鑫 杜宏任 陈美臻

组员:付文鑫杨子欣 张蝶 耿依情 哈杰坤 杨佩玲 杨天祥

班测评分组成员组长:各班班长 团支书

组员:班委会 团支部成员

三、测评要求

1. 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要求评测小组工作认真、负责。各项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必须做到:评测前向每个同学传达本细则,评测结束初稿反馈至各班时迅速传达到每个同学:在评测过程中严格按本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如果出现失职、舞弊现象,严究责任。

3. 要求全体同学对综合评测高度重视。严格认真对照标准逐项列出奖罚分。测评结果初稿反馈至各班时,同学如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如由于本人原因导致测评结果出错,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测评监督

1. 团总支、学生会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2. 院测评小组将对各班测评结果进行逐项检查。

3. 测评过程必须保持高度透明。

4. 本细则解释权属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

五、测评程序

院学工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个人综合测评成绩:

① 德育评分=基本分100分-处罚分(由组织部计算,德育总分上限为100分)

② 智育评分=Σ[考试(考查)成绩×该课程学时]÷Σ学时(由学习部计算,含体育课成绩)

③ 创新与实践能力评分=基础分0分+奖励分(由组织部计算,总分上限100分)

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德育评分×20%+智育评分×60%+创新与实践能力×20%;

(大四智育评分中不含体育课成绩)

六、测评安排

1. 各班领取本细则,并在班上宣读讲解本细则。

2. 各班统计测评结果。并将结果与原文件交至院学工办乔治彦诚老师处。

3. 院测评小组对各班德育、创新与实践能力评分评分进行审查。

4. 院测评小组计算出综合测评结果,并反馈至各班。

5. 待测评结果初稿反馈至各班时,组长在本班宣读此稿。

6.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上报院学工办。

7. 最后确定出测评结果。

注:本学年综测证明材料有效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4日-2021年9月4日,此时间范围外材料一律不予加分。德育为必评项目,且所有扣分项和加分项必须附有纸质证明材料和电子证明材料,具体以纸质材料为准。

七、德育测评扣分细则

扣分细则:

(一)、思想政治类(25分,以学校和学院记录为准。)

1、无故不参加校、院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团组织的其他集体政治学习的,扣5分/次。

2、学院例会无故缺席者(包括迟到和早退)每人次扣3分。(主要考核对象为团总支学生干部及各班班长及团支书)。

3、团日活动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5分。

4、青年大学习未完成者每人次扣2分(上限20分)。

5、学生干部不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者每人次扣3分。(如:要求收集上交的材料未能按时上交、学院要求传达到各班级的工作未能及时传达等)。

6、未经审批组织或参与集会、游行的,扣25分。

7、在网络平台或公开场合发布或传播负面信息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5分。

8、2021下学期开学前15天完美校园未打卡每次扣1分。

(二)、道德品质修养(25分)

1、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扣5分/次。

2、寝室日常管理检查不符合寝室管理规范,白单扣5分/次。(以学习部名单为准)

(三)、学习态度作风(25分)

1、无故旷课,扣2.5分/学时。(一节大课为两课时,早晚自习为一课时,以学习部名单为准)。

2、迟到早退,扣3分/次。

3、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扣2分/次。

4、无故缺考、考试舞弊者每人次扣3分。(含四六级缺考)

5、挂科一门扣5分。

(四)、组织纪律观念(25分)

1、受学校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扣25分/次。

2、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次。

3、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白单(或白条)扣5分/次,受罚三张白单(或白条)即视为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依次累计扣处分分,此时基础白单(或白条)分数不予累加扣分,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扣分与白单处分叠加计分

八、创新与实践能力加分细则:

(一)先进个人或集体

先进个人或集体加分标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校级

院级

团体荣誉(全体成员)

8

6

4

2

个人荣誉

8

6

4

2

1、 荣获部、省级三好学生每人次加6分,优秀学生干部每人次加5分。

2、 市、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每人次加4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好学生每人次加3分,优秀团员每人次加3分,优秀干事,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每人次加2分,校级优秀通讯员、优秀记者、优秀播音员等每人次加2分。

3、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志愿者,优秀干事每人次加2分,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每人次加2分。

4、 优秀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优秀寝室长每人加2分(寝室长和成员分数可叠加,最高4分)。

(二)、学生干部类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标准

工作岗位

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或团总支学生副书记、社区管理委员会正副主席、校易班发展中心和心健中心主要学生负责人、校教导大队正副队长。

校院团学会、社区管理委员会、校易班发展中心、校教导大队、心健中心、资助中心各部门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

其它学生干部

计分

正职10分

副职8分

正职6分

副职4分

2分

(1)任期未超过一学期或不履行工作职责者,不予计分

(2)勤工助学岗位不加分

(3)干事及其他未获得酬劳的助理岗位,参照“其它学生干部”加分

1、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或团总支学生副书记、社区管理委员会正副主席、校易班发展中心和心健中心主要学生负责人、校教导大队正副队长等加分为:正职10分,副职8分;各部部长6分,副部长每人加4分,干事每人加2分。

2、院基金会秘书长加8分,副秘书长每人加6分,各部长每人加4分,副部长每人加3分,干事每人加2分。

3、校院艺术团团长加8分,副团长加6分,各队长每人加4分,副队长每人加3分,队员每人加2分。

4、朋辈讲师团团长加8分,副团长加6分,各队长每人加4分,副队长每人加3分,队员每人加2分。

5、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每人加6分,学生党支部成员(党员、预备党员)每人加3分

6、校院青志联主席每人加8分,副主席每人加6分,各部部长每人加4分,副部长每人加3分,青志联干事每人加2分。

7、校报、院级报刊杂志主编加6分,副主编加4分,部长加3分,编辑加2分

8、各班班长加6分、团支书每人加6分,心健委员加5分;各班其它班委(即除班长、团支书、心健委员外的班委会成员)每人加3分。

9、寝室长每人加2分,寝室联络员每人加2分(出现一人同时任两职的只加一项分)

10、担任班助的同学每人加4分。

11、各社团社长6分,团支书或副社长4分,社员不加分。

12、校广播台台长加8分,副台长加6分,正组长每人加4分,副组长每人加3分,组员每人加2分。

13、双创班班长加6分。

注:

1担任(学生会、社团干部、班干等)干部的同学加分按分值最高项为基本分,其余每兼一项职加分标准为该分的一半。如:张三,是学生会主席+10分,又是班长+6分,最后加分为10+3=13分。

(2)任职未满一年不予加分。

(三)、思想道德类

青年马克思培训:

1、校、院级线下青年马克思培训成功结业者,每人次分别加4分、3分;线下优秀学员每人次加4分、3分。

2、线上青年马克思培训成功结业者每人加3分,优秀学员每人5分。

(四)、学科竞赛方面

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及获奖情况

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等级

获奖结果

国家级

省级

市级、校级

院级

特等奖

20

15

10

5

一等奖(金奖)

18

14

8

4

二等奖(银奖)

15

10

5

3

三等奖(铜奖)

10

5

4

2

优胜(参与)奖

5

4

3

1

注:

1团体竞赛项目,起主要作用者,按表标准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分。各类协会组织的活动获奖,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证书获得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2由于各项比赛含金量不同,故有部分比赛与上述加分标准存在偏差,现列出以下具有共性的比赛,以供参考。

1、在广告设计大赛、新闻大赛等专业性竞赛中:

(1) 大广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人次分别加18、15、10分,优胜奖每人次加5分;省级每人次分别加14、10、5分,优胜奖4分;

(2) 获学院奖金、银、铜奖者,每人次分别加16、13、8分,优胜奖3分,入围奖2分,佳作奖2分;(若获得多级奖项,则按最高分计分)

2、在语言写作专业性竞赛中:

(1) 获全国大学生写作大赛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4、10、5分,优秀奖每人次加2分。

(2) 获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或此类比赛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4、10、5分。

注:由于部分比赛证书含金量较低,经商讨,以下证书不予加分:全国高校传统文化大赛、艾滋病知识竞赛、环保知识竞赛、大学生心理健康大赛、大学生禁毒知识竞赛等诸如此类含金量不高的比赛。

(五)、文体艺术活动方面

学生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专业学会或协会和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竞赛情况。同一活动获多个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计分,不累计加分。

文体艺术活动加分标准

级别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校级

院级

集体奖或个人奖

特等奖

10

6

5

3

一等奖

8

5

4

2

二等奖

6

4

3

1

三等奖

5

3

2

0.5

注:未注明获奖等级的项目根据盖章单位按三等奖加分。若有名次则第1-2名按一等奖加分,第3-5名按二等奖加分,第6-10名按三等奖加分。

1、 在新生才艺演出参加者(包括辩论赛)加0.5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人次分别加2、1、0.5分,获得特殊荣誉称号者每人次加2分(主要针对辩论赛),凡在新生才艺演出中担任教员者每人次加1分,获得最佳教员称号每人次2分,优秀教员称号每人次1分(获得额外荣誉者,在原基础分上进行加分)。(获奖及获得荣誉者,参与分折半累加,如李四辩论赛获一等奖+2分,辩论参与者+0.5分,总计2+0.25=2.25分)。

2、 除以上例举的活动外,凡以个人名义参加院系活动如演出、竞赛等,参加者(表演者)每人次加1分;以个人名义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活动如演出、竞赛等,参加者(表演者)每人次加2分,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参加活动每人次加3分(本项总加分次数上限为6次)

3、 寝室活动类比赛,获奖寝室成员每人次加2分。

(六)、课外活动类

职业能力加分标准

等级

参与者

(初

(中级/合格

(高级/优秀

计分

1

2

4

5

参加职业能力培训以及所获证书的等级如下:

驾驶证为中级证书

教师资格证为中级证书

英语四、六级证书分别为初、中级证书,专四、专八为高级证书

计算机二级证书为初级证书

日语n3、n2、n1分别为初、中、高级证书

普通话二甲及以上为获奖证书,二甲、一乙、一甲分别为初、中、高级证书

韩语TOPIK I综合分数140以上为初级证书。TOPIK II综合分数120-190为中级证书,190以上为高级证书;

注:参与分每项活动最多加一次,获得证书者不累加参与分。

1、军训方阵队、运动会方阵队队员每人次加2分(院级优秀军训学员不与方阵队队员分数叠加)。

2、军训教官每人加4分

3、校级优秀军训学员每次人加3分。

4、参加校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等工作人员,每人次加2分。

5、运动会中获奖加分3、破记录加5分。

6、 校(院)男、女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成员,每人次加2分。

7、为院内拉到赞助在1000元以上者每人次加6分,1000~500元每人次加4分,500~200元每人次加2分,200以下每人次加1分(必须有院级证明)。

8、凡参加假期实习每人次加2分(必须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加分次数上限为2次,实习时间不少于2周)。

(七)、学术能力方面

1、学术论文加分标准:在公开出版的合法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期刊类别

作者类别

SCI、EI、SSCI

核心期刊

一般期刊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

独著或第一作者

20

10

5

3

其它作者

10

5

3

1

2、文学艺术创作与宣传报道方面:

学生参加各类文学创作活动情况,在合法媒体上(报刊应具有CN刊号和国际标准号<ISSN号>、或有内部准印号;网站需为政府部门、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或自媒体上发表的文章不纳入加分项目。此项累计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5分。

级别

国家级媒体

省级媒体

地市级媒体、湖南工业大学校报

学校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合法内部媒体

学院主办的合法内部媒体

计分

5分/篇

4分/篇

3分/篇

2分/篇

1分/篇

注:

1.无刊号院刊不予加分。

2.鹿鸣纸刊参照学院主办的内部媒体加分。

3.校报纸刊参照学校主办的内部媒体加分。

4.其他文章发表仅限无偿投稿类可加分(工作人员发表文章不予加分,在媒体类单位实习期间发表文章不予加分,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在内部平台发表文章不予加分)。

(八)、社会实践方面:

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得优秀团队或先进个人称号。同一事迹获多个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计分,不累计加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校级

院级

优秀团队

主要负责人

8

6

4

3

成员

6

4

3

2

先进个人

8

6

4

2

调查报告或其它作品获奖

8

6

4

2

(九)、志愿劳动方面

1、 学生自主参与社区、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劳动活动情况。此项累计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0分,其中劳动时长得分不超过5分,活动荣誉得分不超5分。

级别

项目

校级

院级

劳动时长

1h以上/次

3

2

1

1h以内/次

1.5

1

0.5

活动荣誉

一等奖

5

4

2

二等奖

4

3

1.5

三等奖

3

2

1

注:以劳动单位盖章证明为依据,若无时长、荣誉记录,则按照各级别、劳动时长1小时以内/次加分。

2、 学生自主积极参加非青志联内部,面向院校、社会的各类志愿活动。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作出的服务工作,此项累计加分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累计分数不超过8分。

服务时长

10h及以上

8-10h

5-8h

1-5h

计分

4

3

2

1

注:以志愿服务单位盖章证明为依据,若无时长记录,则按照最低时长加分,即1-5h加1分。

3、 参与无偿献血者每人次加2分。(每学年最高加4分)

4、 开学迎新的同学每人次加4分。(参与迎新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且此项加分次数不累加,最多加4分)

5、 参加大学生志愿者行动队、义务劳动者的同学,每人次加1分。

6、 青志联志愿活动开具带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方可加分,如证明材料仅有志愿者证不予加分。

2020-2021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均以2020-202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作为根本依据,再结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如有遗漏项目,同学们可另外注明,经综合测评委员会审查后确认。

但请在公示期内进行上报工作,联系文新学院学工办高子华老师(18053595196),超过公示期的加分不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