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关于进一步整顿教风、学风的管理制度
时间:2017-11-17 09:15   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学习学术风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规定:

1、任课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的规范大方,最佳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2、上课铃响教师到指定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提早下课,不得随意拖堂(延长5分钟及以上)。

3、每堂课应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4、上课时,教师应使用普通话。

5、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3)态度温和,不得动辄大喊大叫,训斥辱骂学生。

6、教师应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严格要求与管理学生。

(1)坚持抓到课率,加强对学生的上课考勤工作,坚决杜绝迟到、旷课等违纪行为。

(2)坚持抓课堂纪律,要求学生上课不得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情,及时纠正学生睡觉、吃东西、玩手机、闲聊等违纪行为。

(3)坚持填写《课堂情况登记表》,及时填写本堂课学生的到课情况、违纪情况,并每天由班长上交各系辅导员。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2)不得课前酗酒,不得在课堂上抽烟、打瞌睡,不得坐着或靠在学生的课桌上讲课。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4)不得随意叫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教师上课的管理责任:如因教师的言行过激、不当、组织管理不善或未尽职责,造成课堂纪律涣散、无法正常教学、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或造成学生、家长举报、社会影响恶劣或重大教学事故的,将实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关各种责任。

9、学生违纪处理:

(1)学生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平时成绩做不及格处理;

(2)学生有上课睡觉、玩手机、吃东西、闲聊等行为,批评教育为主。屡教不改者,给与通报及以上处分,该课程平时成绩计不及格。通报两次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无故旷课3次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该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

(4)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实行评先、评优、评奖学金等一票否决。

(5)一学年内,累计旷课达到学生手册规定上限者,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