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结构
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22-04-21 14:43   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院学科(学位点)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进一步理顺学科(学位点)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以充分发挥学科(学位点)建设在推动实现学院总体发展目标中的引领作用。

第三条学科(学位点)建设包括队伍建设、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

第四条学科(学位点)建设要聚焦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学院发展核心任务和特色。各学科(学位点)应紧紧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目标,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学科特色。

第五条学科(学位点)建设管理按照学校指导、学院主管、学科(学位点)主建的原则,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导向,实施分类分层次建设,推动多学科交叉协同发展,提升整体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主要涉及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规则

第七条学科建设实行校、院、学科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院成立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整体部署及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院是学科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学院成立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院领导担任;成员包含一级学科带头人、部分研究团队负责人等。具体组成人员由学院选定,报学校备案。

第十条一级学科(学位点)设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和学科秘书各1名,带头人(负责人)和秘书的工作量由学院自行核定;各研究团队设1名团队负责人。

一级学科带头人由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遴选推荐,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批,每届任期4年。团队负责人由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选定,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一级学科应合理布局研究方向,根据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各学科要加强研究团队建设,鼓励学科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参与团队建设。

第三章 工作职责划分

第十二条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制定并实施学院的学科发展规划;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规划建设科研平台;统筹学科建设资源配置及经费管理;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一级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制定并落实所在学科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规划设计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及组建相应的研究团队;负责凝练、调整学科方向;负责实施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工作;组织落实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级学科秘书的职责是协助一级学科带头人完成上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团队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制定所在团队的学术研究目标;引领团队按研究目标开展研究工作;引导、帮助教师参与研究团队;落实学科带头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五条按照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并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依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学科发展趋势及学院实际,制定学科建设规划,提交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建立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规划制度,每年1-2月作为学科建设年度规划期。规划期内,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召开学科建设战略研讨会,分析制定本年度的学科建设重点,提出建设任务、措施与目标。

第十七条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学科建设年度建设目标与任务,并将年度规划相关数据转化为任务书。

第十八条每年末由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年度学科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章 资源保障机制

第十九条资源投入与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建设成效密切挂钩。

第二十条实施中期检查及中期资源统筹。对于中期检查中发现无法继续完成学科建设任务项目的资金及相关资源要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对资源配置使用不合理、资金预算执行不力或资金使用绩效差的,核减或不再给予相关资源包括经费支持。